如何對既有建筑進行抗震鑒定?
應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按現行《建筑抗震鑒定標準》對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進行鑒定,通過圖紙資料分析,現場調查核實,對建筑物的整體抗震性能作出評定,并提出抗震鑒定報告。
房屋建筑整體抗震性能的評價分五個等級:合格、維修處理、抗震加固、改變用途、淘汰更新。
需要進行抗震加固的房屋有哪些?
既有工程建設年代久遠,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或達不到抗震設防標準的,需進行抗震鑒定與加固。文物保護單位以及歷史建筑等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建筑工程以及達不到現行抗震設防標準的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需及時進行抗震鑒定與加固。
(1)未進行抗震設防的老舊房屋。
(2)歷史風貌、紀念性建筑。
(3)抗震設防烈度提高的地區的房屋。
(4)改變用途的房屋,如房屋的重要性提高、使用荷載加大、容納人數增加等。
(5)震損房屋,經修復加固后仍可繼續使用。
(6)對現在房屋進行改、擴建或加層。